1、牌号表示方法 137*8375*9908 钢的牌号由屈服强度的“屈”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规定最小屈服强度(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数值、代表高锰的“高”和“锰”字和低温容器的“低”和“容”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三部分组成。 示例:Q400GMDR。其中:Q一屈服强度的“屈”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M—“高锰”中“高”和“锰”字汉语拼音首字母;DR一“低温容器"中“低”和“容”字汉语拼音首字母; 400—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 单位为兆帕(MPa) , 为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o 2. 2、订货内容 钢板的订货内容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3、尺寸、外形、重量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牌号和化学成分 4.2、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
4.3、为改善钢的性能,可添加表1之外的其他合金元素,如Ni、Mo、Nb、V、Ti、Al等,且Ni≤1.0%、 Mo≤0.30%、Nb+V+Ti≤0.30%, Alt≤0.10%, 并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相应元素含量。当Ni≥0.30% 时,Cu可低于0.30%。
4.4、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4.5、制造方法 钢板的制造方法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GB/T713.5-2023 4.6、交货状态 钢板以热机械轧制状态交货。 4.7、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4.8、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一般要求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4.9、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4.10、经供需双方协商,对于厚度大于36mm的钢板可在厚度1/2处增加一组冲击试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2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4.11、表面质量
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4.12、无损检测 钢板的超声检验按NB/T47013.3执行,合格级别不应低于Ⅰ级,如有特殊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5、试验方法 5.1、钢的化学成分试验一般按GB/T4336、GB/T20123、GB/T20125或通用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仲裁时应按GB/T223.5、GB/T223.9、GB/T223.11、GB/T223.17、GB/T223.18、GB/T223.23、 GB/T223.26、GB/T223.36、GB/T223.40、GB/T223.59、GB/T223.63、GB/T223.75、GB/T223.76、 GB/T223.85、GB/T223.86的规定进行。 5.2、每批钢板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T713.5一2023
表3钢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取样方向及试验方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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