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645GrA和SA645GrB压力容器用特殊特殊热处理5%和5.5%镍合金钢板 18537570888李经理 1. SA645GrA和SA645GrB适用于奥氏体化、淬火、回火、和逆转退火的5%和5.5%的镍合金钢板。这种钢板主要供低温或深冷温度下焊接压力容器之用。 2. SA645GrA和SA645GrB炼钢工艺:钢应为镇静钢,并符合A20/A20M标准细奥氏体晶粒度的要求。 3.SA645GrA和SA645GrB热处理: 3.1 SA645GrA级钢板,工艺和顺序: 3.1.1 淬火硬化:钢板应加热到1575~1675°F(885~915℃),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水淬到300°F(150℃)以下。 3.1.2 回韧处理:将钢板重新加热到1275~1400°F(690~760℃),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水淬到300°F(150℃)以下。 3.1.3 逆转退火:将钢板重新加热到1150~1225°F(620~665℃),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水淬到300°F(150℃)以下。 3.2 SA645GrB工艺和顺序 3.2.1 淬火硬化:钢板应加热到1470~1600°F(800~870℃),并在此温度下保温下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在整个钢板厚度内获得均匀的温度,然后放入液体介质内淬火。 3.2.2 回韧处理:将钢板重新加热到1200~1330°F(650~720℃),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对公称壁厚大于5/8in.(16mm)的钢板水淬到300°F(150℃)以下,或者对公称壁厚小于等于5/8in.(16mm)的钢板空冷或水淬到300°F(150℃)以下。 3.2.3 逆转退火:将钢板重新加热到1020~1150°F(550~620℃),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30min/in.(1.2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水淬到300°F(150℃)以下。 4. SA645GrA和SA645GrB化学成分要求 ①如若铝含量的总量大于等于0.030%或酸溶解铝含量大于等于0.025%,则规定的最小限值不适用。 5.SA645GrA和SA645GrB力学性能要求 ①按0.2%残余变形,或按钢厂与采购方之间的协议按在载荷下0.5%伸长法测定; ②伸长率的修正,见A20/A20M标准。 6.SA645GrA和SA645GrB冲击试验: A级钢:-220°F(-140℃) A级钢:-320°F(-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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